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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吉大发【2018】〕27号)

添加时间:2018年05月22日 09:33    作者:    发布:统战部     审核: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族师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筑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创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学习模范,巩固和发展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丁建军等30名个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校师生员工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谱写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助推学校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

附件:吉首大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吉首大学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吉首大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10个)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团委

吉首大学驻吉首市矮寨镇联团村工作队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团队

音乐舞蹈学院舞蹈系

保卫处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文化产业管理班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爱心1+1”志愿服务团

外国语学院

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

二、模范个人(30人)

1、教 师(19人):

丁建军 郑牧民 孙忠良 张湘华 张筠 彭艳

唐业喜 谈宗凡 郑惠杰 任志君杨川 吴恒忠

木拉提·吐尔洪郭梦瑶 彭校辉 乐之乐 谭建斌

刘耀峰 陈叶红

2、学 生(11人):

祖丽胡马 蓝志昌阿布力克木 鄂德鹏赛太乃提

覃书雯哈尼克孜 孙婉梅 艾则提古力黄生炬

夏提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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